2017北京海淀上庄镇招考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

2017-05-19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2017北京海淀上庄镇招考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北京海淀上庄镇招考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配置灵活、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自我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精神,结合上庄镇社区工作者队伍现状和实际需求,现就上庄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上庄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职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共15人(男女不限),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7人,居委会工作人员8人。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本镇的优先考虑;
  6.中共党员和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 1日之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四),在公招网站、上庄镇各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09:00至2017年6月7日(星期三)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报名入口
  技术咨询电话: 15911053899
  政策咨询电话: 62473184,82473217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7年 6月13(星期二)日至6月16日(星期五)登陆公招网(www. 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7年 6月30日(星期 五)08:30—17:00到海淀区上庄镇政府一层118室社区办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上庄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上庄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上庄镇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 上庄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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