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招聘聘用制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受过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者不得报考。
二、具体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7年5月19日-5月25日,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现场资格审核
2017年5月27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审核地点: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二层会议室(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区住建委院内)
2.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1寸照片1张,背面书写报考者姓名。
三、笔试及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7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者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15日内,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公告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考生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体检: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
2.录用人员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
3.监督电话:010-61895933
原标题: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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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