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2-11-16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1月19日 上午 质量发展处 综合管理岗 王 晶 202230010105
翟树芬 202230010103
聂 萍 202230010104
侯圣银 202230010102
毛宇梅 202230010101
11月19日 上午 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处 综合管理岗 周 琳 202230010106
付希婧 202230010112
贾 琳 202230010111
许 鹏 202230010107
田慧琳 202230010114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法制监督岗 靳玮琦 202230010120
李 雪 202230010117
闫晓丽 202230010121
赵增英 202230010119
郑 勇 202230010118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人事岗 杜盼乐 202230010207
宫俐莉 202230010213
李 珍 202230010209
杨 森 202230010201
周戎若 202230010211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1 晁岳宁 202230010220
蒋赫男 202230010222
李 白 202230010219
李 秀 202230010224
王 婧 202230010223
王蓝忆 202230010225
张 珑 202230010218
张成林 202230010221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1月19日下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2 曹逸群 202230010311
李 琳 202230010407
梁 振 202230010316
廖健凯 202230010301
吕志兵 202230010408
马 晨 202230010230
沈聪辉 202230010326
石 莹 202230010409
孙晓蓉 202230010304
王 菲 202230010229
王 俏 202230010322
王飞飞 202230010406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2(选调生岗) 郭夏蕾 202230010314
纪金涛 202230010309
梁文光 202230010330
刘 芳 202230010313
温 臻 202230010310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3 陈 杰 202230010421
崔 炎 202230010412
高林娜 202230010419
李兰玉 202230010418
刘梦丹 202230010417
弥 蒙 202230010410
齐萍萍 202230010424
王 典 202230010411
王国琪 202230010420
张 露 202230010413
11月19日下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4 蔡 磊 202230010506
蔡 蒙 202230010502
雷 虹 202230010501
李文静 202230010427
王琪然 202230010504
张 苗 202230010514
张刘梦 202230010428
张新宇 202230010510
甄一凡 202230010509
周小菲 202230010512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1月19日下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5 高广茂 202230010515
高刘阳 202230010520
蒋瑞虔 202230010517
金 鹏 202230010518
刘 春 202230010524
刘佳颖 202230010521
田 闯 202230010525
王韵璇 202230010522
徐金燕 202230010516
张 蕾 202230010523
11月19日上午 执法总队 综合执法岗6 韩潇漫 202230010530
李 蓓 202230010527
严 爽 202230010526
余宙航 202230010528
张 旭 202230010529
  二、面试安排
 
  1.报考市局机关岗位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慧南路办公区。
 
  2.报考综合执法总队岗位面试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4号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
 
  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面试当日于上午8:00或下午13:00前到考点报到,没有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和体检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低于3:1的情况,面试人员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请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考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联系电话:010-82690809(市局)
 
  010-88012521(综合执法总队)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