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请考生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以原件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我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bjtzbgbc@bjtzb.org.cn。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考生须于3月17日16:00前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三、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为原件的电子版照片)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笔试成绩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
4.国家承认并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各个层次(从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表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本人签字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保持一致,文件夹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
(二)已在报名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资格复审时可不再提供,并在邮件中予以说明;
(三)对于资格审查暂不能提供部分材料电子版照片的,考生可与我单位沟通后,约定时间另行提供,并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原件的电子版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x
文章来源:http://www.bjtzb.org.cn/wwwroot/sdtyzx/publish/article/77/269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