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第一批次招聘面试公告

2025-12-25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第一批次招聘面试公告摘要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第一批次招聘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2025年12月3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北京公众号,微信号北京微信号bjgkworg及时掌握招考信息。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载如下:
 
更多北京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第一批次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6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2月2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发送至dsjzxrsc 163.com。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确认参加面试”。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三、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为“XXX资格复审材料”。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他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京内生源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或专业能力水平评审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2月28日12:00至面试当天确定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5年12月30日,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08:30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2:30前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办公楼805会议室候考,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


  (三)面试方式。


  1.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工程师岗位(社会招聘),面试采取专业能力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照专业能力答辩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比例求和计算。


  专业能力答辩包括考生PPT汇报及面试考官组提问,其中考生PPT汇报7分钟,PPT格式后缀为.pptx,汇报内容包括:


  (1)学习、工作简历(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导师姓名、毕业院校、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信息,违反视为作弊,取消面试成绩)。


  (2)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著作情况,授权专利情况,获得奖励情况等。


  (3)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代表性成果(技术)详细介绍。


  2.对于除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工程师(社会招聘)以外的其他岗位,仅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不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2:1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并填写承诺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关闭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自觉保持距离。


  (三)考生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五)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4464810


  附件1-3:


  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大数据中心


  文章来源:https://www.mem.gov.cn/gk/rsxx/202512/t20251224_589861.shtml

 

 

事业单位招聘推荐阅读


  
点击查看:更多北京招聘网络信息

  ★ 北京事业单位招聘络信息

 

  ☆ 北京教师招聘网络信息

 

扫码关注更多北京市更多编制招考的公告发布信息

 

\

扫码关注  
         

分享到

切换频道